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6208 证券简称:青矩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6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件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97,036 股。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30 亿元;(2)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20 亿元。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
告》列示,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9.5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4
亿元,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目标要求。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六、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解除限售条件”规定,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 回购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30 亿元;(2)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20 亿元。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列示,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9.59 亿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4 亿元,均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目标要求。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六、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解除限售条件”规定,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共授予 22 名激励对象 1,183,420 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比例为授予总数的 30%。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即每 10 股转增 4 股,因此本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97,036 股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0.10 元/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并发生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即每 10 股派发现
金 16.00 元,转增 4 股。经计算,本次回购价格为 13.21 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单利)。
(三)回购注销资金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预计为 6,565,845.56 元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单
利),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票 拟注销数量占授
量(股) 数量(股) 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0 0 0%
二、核心员工
1 卢自超 核心员工 42,000 98,000 30%
2 孙娥 核心员工 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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