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6205 证券简称: 芯联创展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芯联创展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
7 日发布的《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总经理”调整为“经理”;所有“副总经理”调整为“经理副经理”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
符号和部分不涉 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芯联创展电子技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芯联创展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程。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孙海、深圳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市模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地昆仑 公司系发起设立,在北京市海淀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蔡若华、何晓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黎忠、熊雨昊等 7 家发起人共同发起 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7 日在全国中
海淀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业执照。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任,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