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6190 证券简称:托球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 公司的资产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范围及投资方式
第二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
(三) 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
(四) 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指以公司货币资金、实物、债权、净
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同境内、境外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人进行合资或合作经营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的范围根据《公司章程》的释义确
定。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决策受本制度规制。
第五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
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理财产品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
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 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三章 投资的决策及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
机构(第七条所列事项除外),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应该由股东会进行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二) 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的权限: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应该由董事会进行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
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三) 总经理审议对外投资的权限:
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第七条 公司经决定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进
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第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
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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