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36190 证券简称:托球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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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保障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履行职权,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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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津贴与费用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职责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贰万元整。
第六条 发放方式: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年发放。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进行发放,并代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勤勉诚信的原则,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公司章程》及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董事会、股东会和其他应出席的有关会议,努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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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监管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九条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第十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津贴或绩效薪酬:
(一)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向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及独立董事出席相关会议的交通、住宿费等,均在“管理费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管理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修改与废止时亦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与解释。
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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