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6190 证券简称:托球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
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
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 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治理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最多只能在五家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时,含拟任职公司),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两名以上(含两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治理规则》、《治理指引》要求的人数时,应按规定补选独立董事。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参加相关培训。
第九条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二)具有本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独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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