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6179 证券简称:国天电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
会秘书工作细则》,表决结果: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该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国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 股转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1 号——董 事会秘书》《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享有相应工作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
第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常设办事机构,处理公司 有关规范
运作、法人治理、信息披露等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四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挂牌公司现任监事;
(五)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 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 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全国股转公司、主办券商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 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 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二)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负责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
(五)负责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培训;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 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及时提 醒董事会,并及时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六)《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履行的 其他职责。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一)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积极推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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