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36179 证券简称:国天电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股本状况和资本公积金的实际情
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
报,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深圳市
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现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为 60,968,62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915,554.5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56,75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公告编号:2025-005
56,75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
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每 10 股送红股 0 股,本
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675,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独立董事审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现 阶段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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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本公司存在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将在完全向优先股股东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后实施。
(四) 本公司存在已发行且存续的可转债,可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五) 本公司存在已发行且存续的可转债,且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申请办理可转债的暂停与恢复转股业务。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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