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7 15:39:12 股吧网页版
国天电子: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7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6179 证券简称:国天电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换届基本情况
(一) 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林锦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2,8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1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肖玲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梁丽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37

聘任周紫涵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陈小利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9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 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7

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林锦夏先生具有担任公司董事 长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证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本次董事长选举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具有担任其职责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7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