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836179 证券简称:国天电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国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浪花路 4 号 1 栋608 国天电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锦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4,67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22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于 2024 年 9 月 22 日届满,现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林锦夏、黄伟英、林锦峰、肖玲莉、陈韬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建华、谢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任职要求。详见公司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6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于 2024 年 9 月 22 日届满,现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提名陈小利、梁斌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任职要求。详见公司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4,67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董 1,000 100% 0 0% 0 0%
事会成
员换届
选举的
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斌律师、权航宇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
情况
姓名 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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