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36171 证券简称:神马华威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神马华威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符合公司对于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5
三、关于向工商银行矿区支行申请银行信用贷款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2026年度预算范围内,公司为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拟向工商银行矿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不高于3%。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有利于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石勇、韩胜利
2026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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