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836161 证券简称:一万节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一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的新增要求和相关表述,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根据《公司法》而进行的表述调整,包括“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等,该修订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2、其他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法》(以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规定,制订本章程。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江苏一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经扬州市
行政审批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210007539198395。
第六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
人。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票采取记名股票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票采取记名股票
的形式。公司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后, 的形式。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的全部股票在中有限责任公司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
定的其他机构集中存管。 记和存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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