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9
公告编号:2021-049
证券代码:836151 证券简称:正蓝节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0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0 月 8 日,电话及
专人送达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许根华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正蓝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公告编号:2021-049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正蓝节能提供借款,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壹年,年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许根华、卢军红、娄松、姚炳峰、黄霖翔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行职责。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相关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相关规定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1-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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