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36139 证券简称:高新利华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光机电一体化兴光三街一号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五洲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双方履行约定期限届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改聘利
公告编号:2025-039
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事前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2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发布的《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北京高新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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