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36136 证券简称:美特林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续签委托行使股东权利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步洋先生与公司股东无锡欧标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
欧标”)为一致行动人,2020 年 12 月 25 日,无锡欧标签署《委托行使股东权
利的承诺函》承诺将其名下持有的全部股份表决权授予马步洋先生行使,期限 5
年,目前已到期。双方经友好协商,无锡欧标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续签承诺函。
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函主要内容
无锡欧标承诺:
自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25 日止,本公司不可撤销承诺将
所持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100,100 股股份(包括因该等股份的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权利亦归入该等股份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均授予马步洋享有和行使(行使表决权时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
本公司股权在委托行使表决权期间转让,自转让完成之日起,本承诺自动终止;双方另行约定承诺终止时,自约定之日起本承诺自动终止。
本公司完全知悉本公司所作上述承诺的责任,如该等承诺有任何不实致使马步洋或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遭受损失(包括声誉方面受到的不利影响),本公司愿向马步洋或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5-052
二、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承诺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产生不良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三、备查文件
《委托行使股东权利承诺函(2025 年)》
特此公告。
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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