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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5:32:19 股吧网页版
ST三环能: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6115 证券简称:ST 三环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三环节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阿
拉伯数字与对应汉字书写的转化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
的调整。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三环节能科技发展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三环节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定,制定本章程。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 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 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 励给本公司职工;(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公司因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 动。公司因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一款规定收 东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一款规定收购本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内注销;属于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 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 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 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 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 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

质押其所持有的 股份; (五) 查阅 押其所持有的 股份;(五) 查阅本章
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 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 会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 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 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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