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关于上海三环节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一、专项说明正文 1-2
关于上海三环节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东审会【2025】Z04-054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三环节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节能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东审会【2025】Z04-053 号带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意见事项内容
审计报告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三环节能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44,525.22元,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238,566.51 元,净资产为-152,135.13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虽然三环节能公司披露了财务报表仍然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及企业具体的应对计划,但仍存在可能导致对三环节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
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己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
(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
(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三(一)列举了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符合三环节能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条款包括:
财务方面:(1)净资产为负或营运资金出现负数;(2)发生重大经营亏损;
三、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影响金额
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对三环节能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1:
(特殊普通合伙)
(公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2:
中国·北京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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