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取得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411500770889782G。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un Quan Landscap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潢川县城关镇迎宾南路;邮政编码:46515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2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裁、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实守信,立足根本;务实进取、高效发展;
专注细节、追求完美;以人为本、共谋发展。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园林环境景观设计、施工与养
护;立体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与养护;营造林工程设计、施工与养护;研究、 开发、种植、销售、租摆、养护园林植物;销售建筑材料、园林机械设备、花 卉、苗木;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建建筑、 仿古建筑,城市及道路和照明、体育场地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幕墙、 模板脚手架、机电安装、钢结构、土石方;劳务分包;水污染治理、水土保持 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保建材、土壤改良技术、生 物新品种、种植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及转让;生态园林、技术咨询、培训 和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采取记名方式。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由河南春泉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发
起人共计 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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