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6113 证券简称:春泉园林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
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春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
泉园林”或“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
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持续经营所述,受宏观经济影响,春泉园林公司的园林 绿化业务持续收缩,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已连续四年亏损,2021 年、2022 年、
2023 年、2024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14,104.95 万元、6,464.89 万元、4,292.01 万元、
1,318.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608.17万元、-1,779.47万元、
-10,798.05 万元、-6,763.46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13,360.70
万元,流动负债 21,828.69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249.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1,340.04 万元,而货币资金余额为 45.57 万元,其中使用受限制货币资
金 8.37 万元,偿债能力较弱,财务状况恶化,同时涉及大量诉讼和仲裁事项, 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以上情况表明春泉园林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春泉园林公司 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
公告编号:2025-023
况或事项,并说明了为改善经营状况拟采取的措施。但我们无法获取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春泉园林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审计受限
1、按照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应当对春泉园林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往来款项等实施函证程序,但春泉园林公司因为资金紧张,且涉及多起诉讼仲裁案件,要求我们不进行应付账款函证,对应收款项有针对性的选择样本进行函证,有相当比例函证因未获取到有效的收函人信息而无法发出,或虽已对外发出函证但未收回,亦或回函不符无法核实的情况。对于上述无法函证或函证异常的往来款项,我们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消耗性生物资产未评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春泉园林公司存货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苗木资
产)账面余额为 1,262.53 万元。在园林绿化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消耗性生物资产(苗木资产)作为存货的关键构成部分,其可变现净值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财务报表中存货计价和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苗木的生长状况、市场供需波动以及种植区域环境差异等因素,使得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价值评估工作极具复杂性,通常需要依赖专业的评估技术。春泉园林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未进行评估,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我们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计价是否准确。
(三)资产减值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一、3)应收账款、(一、
7)合同资产、(一、17)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春泉
园林公司应收客户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账面余额合计为 42,159.25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 15,477.46 万元、账面价值为 26,681.79 万元,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77.00%。其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8,585.07 万元、坏账准备金
额为 4,304.35 万元、账面价值为 4,280.72 万元;合同资产账面金额为 842.13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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