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优雅电子商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
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
第五节关联交易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八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或分立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优雅电子商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优雅壹佰(北京)家居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各投资者
为公司的发起人。
第四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注册证号
1 陈腾华 11010819710830****
2 裴彦鹏 62042119700223****
3 上海顿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10115002639982
4 上海宾筵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10141000151976
5 陈宇 11010819710126****
6 朱雷 13030419720419****
7 北京神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0101012125333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优雅电子商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 11 号 1 号楼 4 层 A-4-2 号 095 室。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39.26 万元。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不得成为对其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不得成为其他营利组织的
无限责任股东。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
工程师。
第二章 经营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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