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36090 证券简称:创富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回购
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方式为要约回购方式,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价格为 5.00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6,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7.35%。
二、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告编号:2025-016
三、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
结合 2025 年度的经营计划和未来资金使用安排,公司需调整相应的流动
资金支持。经审慎考虑,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实际需求重新优化运营资金配置。公司终止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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