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36090 证券简称:创富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深
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
报告的编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相关数据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19
经审阅《<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与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
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独立董事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我们认为该专项说明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反映了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预
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的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对公司独立性不会造成
公告编号:2025-019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程序合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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