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相关合法合规意见
主办券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
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二〇二五年二月
目 录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 2
二、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必要性的意见...... 6
三、关于本次回购价格合理性的意见...... 7
四、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性的意见...... 9五、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是否可能触发降层情形及相关风险应对措施
的合理性 ...... 10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10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富港”、“公司”),证券简称:创富港,证券代码:836090,于2016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0年3月9日承接并担任创富港持续督导工作的主办券商。
根据《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创富港拟通过要约回购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创富港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回购股份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一)公司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
经核查,创富港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公司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方式符合规定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目前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本次要约回购价格为固定价格5.00元/股,公司拟采用要约回购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部分公司股份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以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挂牌公司实施要约回购,应当公平对待公司所有股东”、第四十一条“要约回购应当以固定价格实施”、第四十二条“挂牌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等相关规定。
(三)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创富港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 16,000,000 股,截至本合法合规性意见出具日,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7.35%,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要约回购价格为5.00 元/股,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
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报(财务数据经审计)、2024 年半年度报告(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创富港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74,842.71万元、38,691.20 万元,挂牌公司经营规模2024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7.53%,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稳中有升。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6 月,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7,671.78 万元和 23,122.75 万元,公司经营现金流充裕,抵御风险能力较强。
公司 2023 年末和 2024 年 6 月末主要资产负债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产总额(A=B+C) 179,625.58 100.00% 187,272.01 100.00%
流动资产合计(B) 16,669.11 9.2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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