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4
第二章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 公司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一节 股东......9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4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7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和通知......19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20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3
第五章 第五章 董事会...... 27
第一节 董 事......27
第二节 独立董事......31
第三节 董 事 会......34
第六章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8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第八章 党的建设...... 41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审计......4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4
第二节 内部审计......45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6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 47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47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8
第二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50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信息披露...... 51
第十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54
第十五章 修改章程...... 56
第十六章 附 则...... 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由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15年10月29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201682611844F。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LIN TANGU CARBON FIBER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516地段,邮政编码:13211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7,681,817.00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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