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5-044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合伙人数量为 6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0 人。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9 家,涉及的行业包
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等,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24,144.38万元。2023 年审计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5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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