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清偿情况和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浙江三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310Z005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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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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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和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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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表
3 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 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关于浙江三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和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5] 310Z0054 号
浙江三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浙江三禾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禾生物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出具
了容诚审字[2025]310Z053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
附的三禾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浙江三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和《浙江三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及解
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的相关规定编制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是三禾生物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三禾生物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
占用及其审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和违规担保
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
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三禾生物公司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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