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836073 证券简称:时代正邦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时代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时代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北京时代正邦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675324321。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时代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ransino Technology Corp.,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西三旗东新都东站南27幢平房04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44.8万元。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满意为中心,以技术为基础,通过多元
化、全方位的服务带给客户最有价值的产品,实现公司和客户的双赢、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委托加工打印机、家用视听设备、打印机复印件用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
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500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
元,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数(万股) 股份比例(%) 出资方式
1 姜伟斌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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