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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8 15:38:16 股吧网页版
信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8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36047 证券简称:信元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信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
司该次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认真审议并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李德波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本次被选举为董事长的李德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选举事项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综上所述,本人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选举李德波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长。

二、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本次聘任的李德波先生、富春蕾女士、尉翰龙先生、方瑞征先生、马春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任何惩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此次拟聘任的高管人员,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告编号:2025-041

2、本次聘任事项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综上所述,本人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赵俊豪
2025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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