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836036 证券简称:昆仑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昆仑亿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昆仑亿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昆仑亿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京昆仑亿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2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 3 条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 4 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 5 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用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 6 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交易审批权限为:
(一)按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对
外投资。
(二)按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资
产处置(购买、出售、置换)。
(三)按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银
行贷款。
(四)按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委
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其他交易事项。
(五)除本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之外的其他担保事项。
(六)关于关联交易的审议权限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或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其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绝对值 30%以上的关联交易(向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须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
2、章程所指日常性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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