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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18:06:07 股吧网页版
固特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836028 证券简称:固特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固特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固特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9 月 1 日,2015 年 9 月由浙江固特气动机械有限公司以整体
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固特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启明路 25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51.32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其他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
诚信、服务与自主创新的原则,实行以现代科学理念为基础的规范化管理,开发优质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带来合理投资收益,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票均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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