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836004 证券简称:古井酒店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安徽古井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表决结果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古井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安徽古井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古井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境内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含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五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挂牌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且符合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四)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八)《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九)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形。
第八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挂牌公司或者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挂牌公司 1%以上股份或者是挂牌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挂牌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挂牌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控制的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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