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4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亿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亿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亿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 年 12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过程中的沟通,对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进度、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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