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5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2024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张晓峰,男,1980年2月2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取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7年至今,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8年至2023年任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多次获得LEGALBAND授予的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中国顶级律师”称号,多次入选《商法》中国市场“A-List法律精英”权威名册;2021年2月22日至今任海泰新能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6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 2
召开次数
独立董 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 托 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实际列席股
事姓名 次数 数 席次数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东大会次数
张晓峰 6 6 0 否 2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2024年度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序 召开 会议届 应 实 审议事项 召开 审议
号 日期 次 出 际 方式 情况
席 出
人 席
数 人
数
1 2023 第三届 3 3 1《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 现场 同意
年12 董事会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及通 提交
月26 第一次 案》 讯方 董事
日 独立董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式 会审
事专门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议
会议 的议案》
2 2024 第三届 3 3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 现场 同意
年4月 董事会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及通 提交
29日 第二次 2《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 讯方 董事
独立董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式 会审
事专门 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 议
会议 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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