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3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对立信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 亿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 亿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54 亿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 年 12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立信对公司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
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
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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