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市联发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者“主办券商”)作为重庆市联发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完成2022年第一次定向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数量6,33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31,650,000.00元。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重庆市联发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经审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重庆市联发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函》(股转系统函[2022]504号)。
截止2022年4月15日。公司实际发行5,130,00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5元,共募集资金25,650,000.00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2022)第102003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2年5月27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别于2022年1月13日、2022 年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 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管理。公司已为本次发行设立专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重庆市联发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账户号:346030100100538028
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止2022年4月15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已将认购资金25,650,000.00元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按《重庆市联发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中规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及 补充其它流动资金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656,012.09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53.87元,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650,000.00
发行费用 0.00
募集资金净额 25,650,000.00
加:利息收入 6,012.09
小计 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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