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35969 证券简称:华凌股份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魏志民、时凤霞采取责令整改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9 号
收到日期:2026 年 2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2 月 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河北证监局)
措施类别:其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整改)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限公司
魏志民 董监高 时任华凌股份董事长、总
经理
时凤霞 董监高 时任华凌股份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部分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但公司未进行减值测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违反了《非上
公告编号:2026-001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二条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因采矿权许可证到期未能办理延续,采矿
权许可证能否取得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致使部分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但公司未进行减值测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因采矿权许可证到期未能办理延续,采矿
权许可证能否取得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致使部分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但公司未进行减值测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魏志民、时任财务负责人时凤霞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六十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魏志民、时凤霞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效规范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2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十一条规定,将该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6-001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于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效规范财务核算、内部控制,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魏志民、时凤霞采取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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