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5947 证券简称:济公缘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济公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中“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章程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制度”、“监事会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公 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公司系由云南高山生物农业有限公司(以 司系由云南高山生物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山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 下简称“高山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高山有限原全体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高山有限原全体股东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普洱 股东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高山有限原有的权利义务由股份 执照,高山有限原有的权利义务由股份
公司承继。 公司承继。
第六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条第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规定的情形收 (一)项至第(二)项的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议;因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因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 份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十九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依照第十九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情形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
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作为质权的标的。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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