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合春股份
NEEQ: 835894
厦门合春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苏桂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丽萍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是审计报告中包含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合春股份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亏损106,053,405.17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合春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4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17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0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5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93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 1739 号创想中心 B 座 2207 单元之六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合春股份、合春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指 厦门合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苏桂强
广州皓品 指 广州市皓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陪伴安 指 厦门陪伴安科技有限公司
合春食品 指 厦门合春食品有限公司
春美公司 指 厦门春美茶叶有限公司
宸帆公司 指 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贝蒂娜 指 贝蒂娜有限公司
隆领投资 指 厦门隆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章程》 指 厦门合春股份有限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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