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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8 18:34:31 股吧网页版
中科美菱: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835892 证券简称:中科美菱 公告编号:2025-054
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订<董事会 ESG 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管理运作水平,更好地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1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 ESG 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ESG 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职责为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公司的环境、社会及治理的发展。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管理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人组成,成员全部为当届董事,其
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
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ESG 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ESG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的全面情况、国内外
行业现状及国家、地方政府及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 ESG 相关法规和政策,具备战略眼光,能够识别对公司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能够为公司 ESG 管理提升提供指引,并有能力管控公司 ESG 工作的发展和落实。

第八条 ESG 管理委员会下设 ESG 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无需是 ESG 委员
会委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成员组成,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及执行委员会决议,围绕 ESG 管理委员会策略及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ESG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研究、制定公司 ESG 战略规划、策略目标,搭建管理体系;
(二)评估、审议公司在 ESG 管理方面的策略、风险、执行等工作;
(三)审核公司年度 ESG 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ESG 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负责推动 ESG 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落实,起草公司 ESG 治理架构
体系、战略规划、治理结构、制度和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及方案,并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二)负责落实公司的 ESG 事宜,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推进 ESG
相关事宜落地执行。识别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向 ESG 管理委员会建议对 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三)负责 ESG 相关报告的编制,落实 ESG 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收集、
整理公司各平台部门、子公司的各指标、信息,编制 ESG 报告并对外披露;

(四)关注 ESG 未来发展方向,了解 ESG 相关法律法规,确保 ESG 发展
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关注日常管理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及问题,反馈意见建议等。
第十一条 公司应向 ESG 管理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ESG 管
理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十二条 ESG 管理委员会的提案须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ESG 工作组负责做好 ESG 管理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供有关方面的资料,并向 ESG 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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