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8:03:42 股吧网页版
百甲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容诚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552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1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87,224.60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74,873.42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9,865.80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 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

二、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
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三、整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容诚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容诚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