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5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5853 证券简称:星原股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星原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广州星原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2 月 24
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gov.cn)查询后获知,公司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具体情况如下:
执行法院: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5)粤 0113 执 1922 号
立案时间:2025 年 02 月 13 日
限制消费对象: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志华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限制消费具体情形:(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
因公司与沈阳天鹏动画制作有限公司委托创作合同纠纷,公司未按执行通
公告编号:2025-003
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将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暂时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协调处理相关事项,争取尽快撤销限制消费令,消除负面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2《限制消费令》
广州星原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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