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9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35853 证券简称:星原股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星原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2 月 2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2 月 17 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眼查网站查询到公司
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3 日,案号为(2025)粤 0113 执 1922 号,执行标的为 1000000 元。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根据公司目前的情况,公司推 断上述被执行是由于公司与沈阳天鹏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的委托合同纠纷引 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沈阳天鹏动画制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成大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5-002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州星原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志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1)。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和理由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1)。
(四)反诉的内容及理由
反诉的内容及理由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1)。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决情况
一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1)。
(二)二审情况
二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告编号:2025-002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5)。
(三)执行情况
前期执行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8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关于公司股权资产被冻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025 年 2 月 17 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眼查网站查询到公司
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3 日,案号为(2025)粤 0113 执 1922 号,执行标的为 1000000 元。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根据公司目前的情况,公司推 断上述被执行是由于公司与沈阳天鹏动画制作有限公司的委托合同纠纷引起。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公司被列为被执行 人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