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57
证券代码:835852 证券简称:伊普诺康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1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任命孙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叶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 及信息披露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任命孙婕 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孙婕女士: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9 月至2010年8月任安徽国美电器招聘主管;2010年8月至2013年4月任百世物流科技安 徽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5月从事猎头工作;2017年5月至2019年5 月任乐泽集团综合管理中心经理;2019年至今任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中心总监。联系方式:电话:0551-6599 7535;邮箱:zqb@epnk.cn;地址:合 肥市包河区兰州路659号。
公告编号:2025-057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需要,有 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管理水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结合了解到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已辞任,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求,董事会提名孙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任命孙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备查文件
《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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