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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5 16:39:04 股吧网页版
盛嘉伦: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835827 证券简称:盛嘉伦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盛嘉伦橡塑(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盛嘉伦橡塑(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盛嘉伦橡塑(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监事

第二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
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 《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担任
公司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其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兼任监事;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监事。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
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

监事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七条 如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及职工代表监
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如需增补的监事由股东代表出任,余任监事会应当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选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如需增补的监事应当由职工代表出任,余任监事会应当要求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或公司职工未就监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监事以及余任监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八条 监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
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时时间的长短,以及其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九条 监事的权利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二)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三)有权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簿册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或总经理提供有关情况报告;

(四)有权对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所出具的各种会计表册进行检查审核,将其意见制成报告书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向股东会报告;

(五)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行使其他监督权。
第十条 监事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二)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三)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四)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的秘密;

(五)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任期内不履行监督义务,致使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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