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5800 证券简称:万联城服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制度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当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 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 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涉及商业机密、行业机密和国家机密的除外);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企业文化建设;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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