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5800 证券简称:万联城服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15 日,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公司于 2020 年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次修订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四章、一、(二)款规定:“本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监管要求(试行)》的规定与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以及第十二章、五、(二)、1 款规定“(8)在锁定期内,出现不符合本计划第四章第二条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13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因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公司同意激励对象韩君、肖静的离职申请,其已不属于核心员工,不符合激励条件。因张蓉个人原因,公司同意激励对象张蓉的离职申请,其已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激励条件。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二章、五、(二)、3 款规定,公司将按照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回购注销上述三人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4,000 股。
1.回购价格
《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二章、五、(二)、3 款规定:“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公司在激励对象无过错情形下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回购尚未解锁的激励股票。公司决定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为公司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确定。”故本次回购离职人员张蓉股权激励股票的价格约为 2.06 元/股,回购离职人员韩君、肖静股权激励股票的价格约为 2.09 元/股。
2.回购数量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十章一条约定:公司 3 名离职员工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故回购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数量为 54,000 股,无需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票 拟注销数量占授
量(股) 数量(股) 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张蓉 董事会秘书 30,000 0 1.2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二、核心员工
1 肖静 四川万联智源 12,000 0 0.48%
物业服务有限
公司业务主管
2 韩君 四川万联智源 12,00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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