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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20:45:36 股吧网页版
中研瀚海:重大仲裁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5798 证券简称:中研瀚海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中研瀚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9 月 5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4 年 9 月 2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北京仲裁委员会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案件正在调解中。
二、 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北京中研瀚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文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1

2、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孔令博、奥琦玮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琦玮公司)

主要负责人:孔令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1、2020 年 12 月 29 日,被申请人孔令博作为甲方、申请人作为乙方、
被申请人奥琦玮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可转股债权协议》(以下称“原协议”),该协议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孔令博提供借款 500 万
元,用于奥琦玮公司经营,借款期限为 3 个月,自 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借款总利率 10%,如被申请人未按约办理股
权质押担保手续,则借款总利率调整为 15.4%。

2、原协议签署后,申请人按照协议约定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向被申请
人孔令博账户汇入 500 万元整。

3、2021 年 12 月 13 日,被申请人孔令博作为甲方、申请人作为乙方
签署了《可转股债权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称“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孔令博欠付本金及利息共计 600 万元,双方约定以该债权金额为对价,被申请人孔令博将其持有的奥琦玮公司 0.6%的股权转让给申请人。
4、但上述补充协议签订后,被申请人孔令博一直未向申请人实际交
割股权。2023 年 1 月 5 日,被申请人孔令博作为甲方、申请人作为

公告编号:2025-011

乙方签署了《<可转股债权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还款转股协议》(以下称“还款转股协议”),约定孔令博以现金方式分期还款给公司借款本息及违约金合计 6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还款期限为自 2023 年 3 月起至 2023 年 8 月按月还款,任何一期迟延
的,则剩余期数全部自动到期,并按照 4 倍 LPR 计算利息。

5、孔令博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2023 年 8 月 14 日各支付 50 万元
外,无其他还款。
基于多年未还款和转股,公司按协议发起仲裁。
(三) 仲裁请求和理由:

1.请求被申请人孔令博向申请人支付 5,000,000 元;

2.请求被申请人孔令博向申请人支付利息及违约金,暂计至2024
年 6 月 20 日为 1664411 元(利息及违约金计算方式为:2021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年利率按照 4 倍 LPR15.4%计算)

3.请求被申请人孔令博承担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仲裁费、律师费共计 156,816.89 元。

以上三项暂计为 6,821,227.89 元。
三、 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目前正在调解中。
四、 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5-011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未产生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事实原由,我公司拟通过仲裁追回款项,可补充公司现金流,提高公司现金周转率。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积极采取调解措施,争取收回款项。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仲裁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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