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四川科力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5
第三章 股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7
第三节股份转让......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一节股东......8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5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8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9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20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3
第五章 董事会......28
第一节董事......28
第二节董事会......3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 监事会......39
第一节监事......39
第二节 监事会......4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42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3
第九章 通知、公告......43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5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6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4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50
第十三章 附则......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科力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600708943776N。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四川科力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LT Carbide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广汉市经济开发区珠海路西一段 11 号,邮政编
码 618312。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喷涂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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