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5:34:50 股吧网页版
ST安明斯:山西证券关于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西证券

关于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作为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 是

大不确定性

2 其他 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 是

见的审计报告

3 其他 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重大亏损、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ST 安明斯”)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3,721,215.39 元, 公司实收股本为 75,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公 司重大亏损的主要原因系近年来公司业务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客户履约能力 下降,公司成本压力增大导致。

目前,公司已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借款逾期、涉及多起诉讼等,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对外担保借款逾期金额 500 万元,可能会 导致公司面临债权人诉讼并履行连带担保责任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影响。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将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持续经营能力方面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安明斯近三年连续亏损,本年亏损 1,782,344.50 元,累计亏损 80,609,526.34 元,净资
产逐年减少,应收账款长期挂账,2023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 77,121.99
元,同时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安明斯公司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安明斯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鉴于对上述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及相关业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德赢(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公司的委托,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函证未能取得满意结果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 应收账款;附注五、4 预付款项;附注五、5 其他应
收款;附注五、7 合同资产;附注五、14 应付账款;附注五、15 合同负债;附
注五、18 其他应付款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安明斯公司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 1,383.84 万元,预付款项账面余额 168.32 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154.43 万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1,941.51 万元,应付账款 1,123.48 万元,
合同负债账面余额 39.74 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 1,253.71 万元。

我们对上述项目执行了函证程序,由于存在回函比例低和安明斯公司无法提供被函证对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
上述事项发表审计意见。

(二) 持续经营假设无法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安明斯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累计 亏损 83,721,215.39 元,已经资不抵债;并出现无法支付到期债务、银行账户 被冻结、资产被查封、正常生产已停滞等情况。安明斯公司虽然披露了改善措 施,但截至审计报告日都未见改善迹象。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对其改善措施的有效性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