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6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5778 证券简称:ST 安明斯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1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福建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主体
司
林熙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叶秀芸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安明斯或公司)涉嫌构成信息披
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33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ST 安明斯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 定。
林熙明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叶秀芸作为财务负责 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监管局对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林熙明、叶秀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33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2 号)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2 号)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5 号)
安明斯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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