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5755 证券简称:创研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创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快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快人”)向北京快手广告有限公司/海南快手快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晨钟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谋清、黄飞跃、谢剑波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快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0 日
住所: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尖山路 39 号中电软件园一期 10 栋厂房 801-4
室
注册地址: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尖山路 39 号中电软件园一期 10 栋厂房
801-4 室
注册资本:5,000,000 元
主营业务:AI 技术运营服务、媒介资源充值服务
法定代表人:黄飞跃
控股股东:湖南创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刘谋清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湖南快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快人的执行董事黄飞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同时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谋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快人的监事谢剑波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45,625,267.80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37,015,997.65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8,382,497.43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81.63%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77.11%
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142,225,102.53 元
2024 年 1-12 月利润总额:2,952,979.97 元
2024 年 1-12 月净利润:2,796,586.65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公司法人刘谋清(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北京快手广告有限公司/海南快手快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晨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湖南快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签署并生效的合同编号为【KSGG-20251111-258】的《快手 2026 年度合作伙伴合作协议》及其任何补充协议、附件、交易文件和相关文件项下债务人所负的全部债务的履行,公司与公司法人刘谋清先生同意向甲方提供无条件的、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1.1 乙方就被保证交易下产生的债务人对甲方的所有应付款项、滞纳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以下简称“主债务”),向甲方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债务人全面履行被保证交易并按期偿付其因此所产生的对甲方的债务。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主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先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先要求其他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1.2 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人未按被保证交易约定偿付主债务,或债务人出现可能导致其无法按时偿付主债务时,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状况恶化、转移财产、被申请或宣告破产、受到重大行政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等,无论甲方对主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无须先行向债务人追偿,即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清偿主债务。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叁(3)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1.3 乙方将以全部公司财产提供保证,乙方提供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动产、不动产、股权、期权、债权。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承诺无条件提供单位存款账户、财产清单、相关财产的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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